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的類型下列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1、借款合同;2、期限六個月以上的租賃合同;3、融資租賃合同;4、建設工程合同;5、委託監理合同;6、技術開發合同;7、技術轉讓合同;8、擔保合同;9、土地承包合同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