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自己主動辭工,通常是無經濟賠償金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能夠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取要求的 (二)嚴重違背用人單位的規章規則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導致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導致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議,拒不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