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決定程序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決定程序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 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所以一般補償價值不得低於徵收時周邊市場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