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價有償是我國什麼的基本原則

等價有償原則是指民事主體在實施轉移財產等民事活動中要實行等價交換,取得一項權利應當向對方履行相應的義務,不得無償佔有、剝奪他方的財產,不得非法侵害他方的利益;在造成他方損害的時候,應當等價補償。但是等價有償原則只是一個相對的原則,不能絕對化,如贈與和贍養、繼承等並不是等價有償地進行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等價有償是我國什麼的基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