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辦理離婚登記後,離婚協議書就會生效,所以要變更離婚協議書的,應該在辦理離婚登記前修改。如果離婚登記後就離婚協議產生糾紛的,可以起訴解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七條【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第一千零七十八條【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第一千零九十二條【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後果】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沒有協議書可以離婚嗎
沒有協議書是不能離婚的,如果雙方同意離婚,工作人員會給一個規範文本讓雙方簽署,然後才能離婚的。
登記離婚,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協商一致的內容,應該體現在離婚協議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離婚意思表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等。
訴訟離婚,夫妻雙方不能協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裁決是否准予離婚,同時會裁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等問題。
在我國法律中規定了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協議離婚辦理離婚登記後,離婚協議書就會生效,所以要變更離婚協議書的,應該在辦理離婚登記前變更,具體的規定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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