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情況:一、如果雙方協商好房子歸一個方所有,另一方得以其他補償的,則離婚後房子未分割不存在風險。二、如果雙方沒有協商好,可能會存在被另一方起訴重新分割房產的風險。《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