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再婚時可不可以進行財產約定

老年人再婚時也可以進行財產約定,主要表現為兩種形式:約定雙方的財產關係;約定雙方的繼承關係。
第一,可以約定婚前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
第二,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歸個人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老年人再婚時可不可以進行財產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