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業單位病假申請書怎麼寫?
事業單位病假申請書
尊敬的領導:
本人因(請假原因)擬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請假假 個月,茲檢附醫療院所醫師一份。
請假期間委請學校賡續公保與健保的加保,公保費與健保費本人同意全額自行負擔,並於辦理退休案之前繳清保費。
請假人:簽章
年月日
二、如何確定員工病假工資支付基數?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
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此外,按以上三個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病假天數的計算方法是什麼?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職工的病假假期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
1、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注意:職工病假期間遇有國家法定節日(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和公休假星期六、日)時,應算作病假期間病假的待遇。
病假申請書中要包括請病假的原因和時間。在簽訂勞動合同時,約定了病假時的工資,應該按照勞動合同中的約定執行,如果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可以跟用人單位進行協商,簽訂工資協議。若是雙方沒有任何的約定,按照勞動者本崗位工資的70%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