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身故保險金限額是什麼?

一、未成年身故保險金限額是什麼?

未成年身故保險金限額是什麼?

未成年身故保險金限額是各個地方有不同的規定。因為多年前出現過給小孩買保險然後騙保的事件,為了保障幼小的生命,保監會特規定未成年人的死亡賠付以5萬為上限,廣州等地為10萬。意外險是對應殘疾等級來賠付的,比例從10%-100%,所以,這種情況下,意外險的保費並沒有浪費掉。

孩子小的時候,“大病不犯,小病不斷”是很多家長共同的感受,從0—6歲的少兒險理賠結果也可以清晰看到這一現象。中德安聯的保險專家建議年輕的家長,在考慮為嬰幼兒購買保險時,要多考慮健康風險,多側重醫療保障功能。一般來説,新生寶寶在出生7天后即可以進行投保。目前市場上的意外傷害醫療保險和住院費用醫療保險往往是以附加險的形式銷售的,中德安聯的保險專家建議年輕的父母在為小寶寶投保時,可以選擇一份物美價廉的意外傷害保險作為主險,同時附加意外傷害醫療保險和住院費用醫療保險,這樣的保險組合不但保障比較全面,而且經濟實惠。

二、法律規定內容是什麼?

我國保險法律規定,兒童的死亡賠付金額不得超過5萬元,累計賠付金額最多10萬元,超過部分視為無效。因為兒童屬於弱勢羣體,容易受到傷害,也容易被少數人利用,獲取高額的賠償。所以,全世界各地的兒童保險都規定了死亡賠付的最高限額,避免道德風險。

不過,不允許為孩子投保身故賠償超過10萬元的死亡保險,在實際操作中往往存在漏洞。由於各保險公司之間並不聯網,投保人如果分散投保,很有可能突破10萬元這個上限。

但對於投保人來説,這一問題並非無法杜絕。保險公司通常在投保前要求回答“是否在其他公司投保”,理性的家長在給孩子投保時應該如實填寫。一般來説,在為孩子購買保險時,應注意兩個問題。

首先,要看父母是否已經投保足夠保險,只有父母有了充分保障,孩子才會真正獲得保障。其次,應根據經濟條件決定購買兒童保險,一般來説,家庭一年所有保費支出不要超過總收入的10%,兒童保費不是主要部分,購買時不要衝動,重複投保兒童人壽險只是浪費錢財。

現實生活當中,現在人們的保險意識都是非常的強烈的。尤其是關於孩子方面的一些保險,一般未成年人保險是有限額規定的,通常情況下是在幾萬元到幾十萬元不等,各個地方有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