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築總承包工程中標後多久籤合同
投標人中標後,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簽訂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第四十八條中標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中標人不得向他人轉讓中標項目,也不得將中標項目肢解後分別向他人轉讓。中標人按照合同約定或者經招標人同意,可以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應當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並不得再次分包。中標人應當就分包項目向招標人負責,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項目承擔連帶責任。
二、中標後遲遲不來簽訂合同怎麼辦
1、可以翻看一下當時招標文件的約定的簽訂合同的期限,如果超過期限應視為中標人無正當理由拒籤合同。
中標人無正當理由拒籤合同的,招標人取消其中標資格,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
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數額的,中標人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
2、中標是指招標人向經評選的投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並在規定的時間內與之簽訂書面合同的行為。
中標人的投標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
(2)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並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但是投標價格低於成本的除外。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招標投標法》的規定,投標人中標後,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簽訂背離合同性質的其他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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