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合作協議書樣本

多人合作協議書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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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住所: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乙方:風險提示:
簽訂合同時應首先檢查相對方的身份,重點是有無代表企業或他人簽訂合同的資格。 凡不是代表本人的一定要有授權委託書,代表企業的還要加蓋公章(不能用部門或財務章等代替,否則一旦發生糾紛會帶來舉證上的麻煩)。 授權委託書上應記明授權範圍、權限並有授權人的簽名、蓋章。簽名、蓋章應清晰可見,合同文本有修改的應在修改處蓋章註明並保持雙方存留合同文字內容的一致性。住所: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丙方:住所: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經甲乙丙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合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項目風險提示:
為避免項目資金被花在與項目無關的事務中,更為降低項目資金被合作方卷跑的可能性,應在合作協議中對項目內容進行明確約定,包括項目名稱、經營範圍、地址等等。
1、合夥企業名稱:
2、合夥企業經營項目和範圍:
3、合夥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夥企業的成立時間以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為準。風險提示:
對於執行期限較長並不斷形成新文件的合同,應每隔一段時間或每完成一個階段在下階段開始之前簽訂備忘錄作為一個階段的總結,及時明確合同內容。
第二條、合作方式
1、甲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萬元。
2、乙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萬元。
3、丙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萬元。
4、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
5、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萬元。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轉入甲、乙、丙三方的共同賬户並由指定專人管理。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盈虧分擔、薪酬支付的方式以及時間等。一旦因此產生糾紛,可能導致項目無法經營,實際上會損害雙方的利益。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四條、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各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對合夥事務行使表決權。
2、下列事項需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1)處理合夥企業不動產或重大機器設備的。
(2)改變合夥企業名稱或向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的。
(3)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的。
(4)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對合夥企業進行管理的。
(5)處理流動資金壹萬元以上的。
3、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4、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按出資額的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5、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第五條、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合夥企業損失的,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如合夥人違反上述任何條款,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事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七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____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
第三人,擔任清算人。____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企業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企業所欠税款。合夥企業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
第三條
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
第三條
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八條、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
第三人轉讓,
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
第三人受讓合夥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本合夥的合夥人。
第九條、委託執行人由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 方作為執行合夥項目的負責人。
第十條、執行人的職責合夥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夥人負責,並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夥項目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夥項目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夥項目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夥項目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夥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夥項目出資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合夥項目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除《合夥企業法》另有規定外,對合夥項目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出資比例過半數表決通過,但在爭議雙方比例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裁決權。
第十一條、其他合夥人對執行人的監督權: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項目的情況;
2、為了解合夥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閲賬簿;
3、被委託執行合夥項目的合夥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託;
4、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項目時,其他合夥人有權對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保密協議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該保密義務永久有效。本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協議終止、解除以及其他條款效力的影響。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合同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自各方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一式份,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下無正文)甲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