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店個人勞動合同範本怎麼寫?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住 所:
聯 系 人:
聯 系 電 話:
乙方(員工):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户籍地址: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一、本酒店要求合同期(月/年),凡來我酒店應聘的員工試用期為3天,試用期內無工資、見習期為1月整,工資面議。若見習期內員工自行離開,工資不予支付。見習期後方可錄用為本酒店正式員工。新員工一律收取押金,合同期滿後全部退還。
二、新進員工必須服從本酒店安排和調動,並要遵守本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和故意鬧事者,本酒店視情節輕重處理,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三、見習期內是員工和酒店雙方的選擇階段,雙方自由選擇。如能合作,新員工需簽定合同書。
四、新員工被錄取後需簽定合同書,簽字生效後一切按合同辦事。合同期內如自己需離開飯店,店方只支付和退還工資和押金的一半。如出現重大事件被開除,工資、押金一律全部不退還。節假日內不允許請假,如有請假者按日工資雙倍扣除。
五、員工不在工作時間內,若在外面發生任何意外事故後果自負,本企業概不負責。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據,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二、勞動合同簽訂過程中注意什麼?
1、用人單位應承擔訂立勞動合同的義務;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的法定義務。
2、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必須符合法律關於勞動合同的法定形式要件的要求。勞動合同的書面化是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對於當事人雙方,尤其是用人單位一方的義務性規定。
3、用人單位依法有向勞動者告知和建立員工名冊備查的義務;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4、用人單位在訂立勞動合同過程中不得扣押或收取財物;
既往,為了防範不辭而別或者其它的不良行為,用人單位往往採用扣押勞動者的身份證件或其它有效證件的辦法約束職工。
酒店個人勞動合同中包含必備條款和約定條款,必備條款是必須存在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之後,用人單位應承擔訂立勞動合同的義務,員工入職後,在一個月內,必須和用人單位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除此之外,用人單位依法有向勞動者告知和建立員工名冊備查的義務,在訂立勞動合同過程中不得扣押或收取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