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犯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利用已有職權,貪污、賄賂、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破壞國家對公務活動的規章規範,依照刑法應當予以刑事處罰的犯罪,包括《刑法》規定的“貪污賄賂罪”、“瀆職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職務犯罪的種類有哪些
1貪污罪;
2挪用公款罪;
3受賄罪;
4單位受賄罪
5行賄罪,
6對單位行賄罪,
7介紹賄賂罪,
8單位行賄罪
9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10隱瞞境外存款罪
11私分國有資產罪,
12私分罰沒財物罪,
13濫用職權。
14玩忽職守
15枉法追訴裁判罪,
16私放在押人員罪
17國家工作人員簽訂
18履行合同被騙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