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簽訂協議他們就直接強拆房屋,違法嗎?

一、沒有簽訂協議他們就直接強拆房屋,違法嗎?

沒有簽訂協議他們就直接強拆房屋,違法嗎?

沒有簽訂協議他們就直接強拆房屋屬於拆遷違法,可以訴訟到人民法院解決。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八條 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户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週轉用房的地點和麪積等材料

二、拆遷合同違約責任的約定

1、承擔違約責任是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的主要不利後果,其形式包括採取補救措施及賠償損失。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作了相同的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的承擔形式一般為繼續履行、修理、重做、支付違約金,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2、在協議中明確約定違約責任,對雙方當事人關係重大。如一方不依法或依約履行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依據法律規定及協議約定要求相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的違約責任中,一般為要求相對人履行協議及要求支付違約金和賠償損失。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雙方可在協議中約定如下內容:首先,約定拆遷人如不按協議規定的日期向被拆遷人交付各種補償費用,逾期一日,應按所欠款額的一定比例償付違約金;拆遷人如不按協議規定的地點和麪積、層次給乙方安置住房,應向乙方償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被拆遷人如經拆遷人按協議規定安置住房後,仍拒不搬遷的,每逾期一日,應向拆遷人償付違約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