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人強拆被繼承人房屋犯法嗎?

一、繼承人強拆被繼承人房屋犯法嗎?

繼承人強拆被繼承人房屋犯法嗎?

非法強拆屬於違法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未經被拆遷人同意的情況下,對他人的房屋進行暴力拆除的,暴力拆遷人是有可能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的。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規定遺囑繼承的房子可以依法拆除,自然人依法取得遺產擁有其處分權,依法能進行拆遷。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遺囑處分個人財產】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

二、強拆房屋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現在我國唯一屬於合法拆遷的就是司法拆遷,任何沒有經過法院行政機關做出裁決的拆遷都屬於違法拆遷,是違法的行為。

1、拆遷補償決定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

2、經法院的立案審查,做出的拆遷決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而且必須具有依法取得裁決職權的部門作出。

3、法院已經受理此案,並向被強制拆遷人下達了執行通知書等相關手續。

4、只有在被拆遷人不自動拆除的情況下,才可以採取強制措施。

5、法院採取的強制措施,必須經過合法的審批。二、遺囑沒行政機關在做出決定之前,需要以書面的形式來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並且需要載明履行義務的期限,方式等,如果還要設計到金錢賠償的,需要註明賠償的方式和金額。行政機關在做出強制執行的決定之後當事人仍然在規定的期限之內拒不履行義務的,行政機關可以根據條例強制執行拆遷。

如果當事人收到催告書之後沒有正當拒絕履行的義務的理由並且到了期限仍然不履行義務的,行政機關可以對其做出強制執行的決定。決定書需要通過書面通知的方式告知當事人,標明強制執行的理由、方式、依據、時間等等事項。

如果在催告的期限發現當事人有任何轉移財務的跡象的,行政機關都可以立刻做出強制執行的決定。

綜上所述,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無論是拆遷土地還是房屋,都必須經過合法的審批程序。同時,必須相關的拆遷結構有合法的拆遷方法。如果不合法而強制拆除,被拆遷人一定要及時的留下相關的證據,方便進行事後救濟維權。未經對方同意強行拆遷的,有關人員必須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