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時故意提供虛假敵情罪的認定
罪與非罪一、本罪以“戰時”、“故意”向武裝部隊提供虛假敵情“造成嚴重後果”作為犯罪構成要件。如果行為人是平時向武裝部隊提供虛假敵情,或者是過失提供虛假敵情,或者是戰時故意提供虛假敵情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均不...
罪與非罪一、本罪以“戰時”、“故意”向武裝部隊提供虛假敵情“造成嚴重後果”作為犯罪構成要件。如果行為人是平時向武裝部隊提供虛假敵情,或者是過失提供虛假敵情,或者是戰時故意提供虛假敵情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均不...
(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本罪以煽動軍人逃離部隊“情節嚴重”作為犯罪構成要件。如果行為人實施了煽動軍人逃離部隊的行為,但不屬於情節嚴重的,或者軍人家屬、親友確有困難,而寫信勸説現役軍人早日退出現役的,都不構成犯罪。...
戰時拒絕、逃避徵召、軍事訓練罪,是指在戰時,預備役人員拒絕、逃避徵召或者拒絕、逃避軍事訓練,情節嚴重的行為。...
阻礙軍人執行職務罪是指非軍職人員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阻撓軍人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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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罪與非罪的界限行為人實施阻礙軍事行動的方法,可以採用放火、決水、爆炸、投毒,破壞交通工具、破壞交通設施,破壞通訊設備,侵入國防建設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衝擊軍事機關,搶奪、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殺人、傷害、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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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體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只能是預備役人員,非預備役人員不構成本罪。根據兵役法規定的精神,“預備役人員”是指軍隊外服兵役的人員,包括編入民兵組織或者經過登記服預備役的人員,他們積極履行兵役法所規定的兵役義務,是...
1、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2、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是逃離部隊的軍人而仍決意僱用。如果不知是軍人或者雖然知道是軍人但不知道...
1、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而提供給武裝部隊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
煽動軍人逃離部隊罪是指煽動軍人逃離部隊,情節嚴重的行為。...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為本罪的主體。(二)主觀方面本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即應當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會造成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或軍事通信的嚴重後果...
認定本罪時,應注意區分本罪與戰時掠奪居民財物罪的界限。前者是因軍事需要而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是通有緊急情況的武裝部隊的指揮人員依法作出的有償使用公民、單位的財物,與後者出於非法佔有的目的而由軍人擅自進行...
(一)區分本罪與非罪的界限本罪以聚眾擾亂軍事管理區秩序“情節嚴重”,“致使軍事管理區工作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作為犯罪構成要件。認定時,這三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否則,不構成犯罪。情節輕微,尚不夠刑事...
聚眾擾亂軍事管理區秩序,情節嚴重,致使軍事管理區工作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裝備、軍事設施罪,是指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而提供給武裝部隊的行為。...
僱用逃離部隊軍人罪是指明知對方是逃離部隊的軍人而將其接收、聘用,情節嚴重的行為。...
(一)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構成本罪,行為人既要有冒充軍人的行為,又要有招搖撞騙的活動。如果行為人僅僅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而冒充軍人,沒有進行招搖撞騙的活動,則不構成犯罪。如果行為人進行了招搖撞騙的活動,但不是冒充軍...
(一)區分本罪與非罪的界限只有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本罪,所以“情節嚴重”與否是劃分本罪與非罪的最主要的標準。此外,還應注意戰時與平時的界限,若是平時拒絕、逃避徵召或者軍事訓練的,則不能以本罪論處。(二)區分本罪與逃...
1、主體要件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2、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是故意,即行為人明知是逃離部隊的軍人而為其提供隱蔽處所、財物。如果不知是逃離部隊的軍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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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是逃離部隊的軍人而僱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戰時拒絕軍事徵收、徵用罪,是指在戰時情況下,公民對國家、政府和武裝力量徵收、徵用其所屬的房屋、車輛、場地等作戰所需的物資,能夠提供而拒絕提供,情節嚴重的行為。...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九十七條[戰時窩藏逃離部隊軍人案(刑法第三百七十九條)]戰時明知是逃離部隊的軍人而為其提供隱蔽處所、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七十條國家工作人員和軍人在兵役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處分:(一)收受賄賂的;(二)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的;(三)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