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一直拖不給如何辦?

欠錢一直拖不給如何辦?
律師解析:他人借錢不還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
1.欠錢不還的,債權人可以攜帶起訴狀、身份證、借款合同等證據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層法院立案。
2.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會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
3.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4.法院審理案件:適用普通程序的,會在六個月內審結;適用簡易程序的,會在三個月內審結。
5.法院當庭宣判的,會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
6.判決書生效後,對方仍不還錢的,可以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兩年內申請強制執行。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