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上出借人要簽名嗎?

一、借條上出借人要簽名嗎?

借條上出借人要簽名嗎?

借條上出借人並不需要簽名,借條是由借款人單方書寫簽字,並交給出借人的債務憑證,因此,在借條上簽名的應該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另外,如果有擔保,可以由擔保人簽字。如果雙方是簽訂借款合同,此時債務人(借款人)或債權人(出借人)都要簽章。

二、怎麼寫借條才受法律保護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三、哪些借條不受法律保護

1、明知對方借款用於非法活動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指出: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係不予保護。

有些地下賭場有專門的放高利貸的人,看着你輸光了,就會來問你“兄弟,我借點兒錢給你,沒準你能返本”。根據法律規定這種借條也是無效的。

2、被放貸人脅迫寫下的借條

根據《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那麼這屬於合同無效的情形。很多借了高利貸的人一時半會兒都不能還清,於是他們會叫你重新再寫一張高數額的欠條或借條。

有些欠債人就可能不願意寫,但迫於放貸人的暴力威脅不得不從。

3.借條中超過36%的利息約定無效

民間稱呼的高利貸,其年利率往往高於36%,也就是説已經高出法律允許的範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應當被認定無效。

有些高利貸放貸比較聰明,會把利息計入本金,比如只借給別人3萬,但他會要求借款人在借條中寫明借款本金為6萬。根據法律規定這樣的利息約定也是無效的。

原則上來説,只要是自願簽署的借條,一般就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但是若借條本身就存在瑕疵,比如借條之中約定的利息高於法定最高限制、明知他人利用借款實施違法行為依舊借錢等情形,即使借條是自願簽署的,該借條可能會部分無效,也可能會全部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