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一死一傷責任劃分需要多久
交通事故不同的情形,認定事故的期限也不相同。一般是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如果肇事者逃逸的,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鑑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網際網路公佈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祕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二、交通肇事罪的認定
1、交通肇事罪與交通事故中意外事件的區別:
二者區別的關鍵在於行為人主觀上是否具有過失。
主觀上有過失,則構成交通肇事罪;
如行為人由於不能預見、不能抗拒、不能避免的原因引起交通事故,則不存在罪過,不能認定為犯罪。
2、交通肇事罪與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重傷罪的區別:
主要區別在於發生的場合以及侵害的客體不同。
本罪致人死、傷發生在交通運輸過程中,客體是交通運輸安全;
而後兩者則發生在日常生活中,客體是特定個人的生命、或健康權利。
3、交通肇事罪與利用交通工具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等罪的區別:
主要在於主觀方面與侵害的客體不同。
本罪主觀方面只能是過失,後兩者只能是故意;
客體後兩者是特定個人的生命、健康權利。
4、交通肇事罪與重大飛行事故罪和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的區別:
主要在於主體不同以及駕駛的交通工具不同,後二者主體是航空人員或鐵路員工。
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傷的,由交通管理部門到現場進行調查。
一般是在調查結束起10內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如果肇事過者逃逸的,在查緝到肇事車輛和肇事者後10天內出具責任認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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