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逃逸的處罰標準有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的處罰規定如下:
(1)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2)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交通肇事罪,有肇事逃逸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並且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再取得。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判定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肇事逃逸的認定標準如下:
一、主觀上肇事者逃逸的動機是逃避搶救義務以及逃避責任追究。有行為人對肇事行為明知,同時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構成交通肇事後逃逸。
二、客觀上,交通肇事後逃逸行為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如果行為人的先前行為沒有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或者雖有交通違規行為但該違規行為與結果沒有因果關係;或者行為人在交通事故中僅負同等責任或者次要責任,或者交通行為在所造成的結果尚未達到交通肇事罪基本犯的定罪標準的;或者在負事故全部責任或主責的情況下僅致1人重傷,但又不具備酒後駕駛、無執照駕車、無牌照駕車的情形之一的,即便行為人事後有逃逸行為,也不能認定為交通肇事後逃逸。
三、逃逸者的行為不僅限於“逃離事故現場”。肇事後雖然沒有逃離現場(有的是不可能逃跑),但是在將傷者送到醫院後或在等待交警部門處理時畏罪逃跑也構成肇事逃逸。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內容,相信已經已經對交通肇事逃逸的處罰標準有哪些的問題進行了解答。實踐中我們遇到法律方面的問題時,需要沉著冷靜的面對並解決,必要時可以尋求法律專業人士的幫助。閱讀完上文內容如果還沒有解答您的問題,您可以點選下方“立即諮詢”按鈕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