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賠償新標準多少
一年沒有具體的標準,要根據當事人的傷情、後續康復的程度以及傷殘鑑定的等級來看。
交通事故賠償專案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鑑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
其中誤工費要按照受害者的收入情況進行計算,如果收入無法準確確定,就按照城鎮居民平均收入計算。
二、傷殘鑑定的流程
1、交通事故當事人治療終結後,向原處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寫出傷殘評定申請書。
申請書應寫明申請人的一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住址、電話等)傷殘及治療情況(傷情鑑定、病歷摘要)申請請求事項,申請人、申請日期。
2、傷者必須在治療終結後的15日內申請傷殘鑑定。
如果傷者15天內不提出傷殘評定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得到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和殘疾用具費的權利。
3、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規定:
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併發症治療終結為準。
4、各方當事人接到傷殘評定書後,如果不服評定結果,必須在接到評定書後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書面申請重新評定,經審查受理,才能進行重新評定。
15天內不申請重新評定的,評定生效,其後提出重新評定申請的,為無效申請。
司法鑑定人完成社會專業司法鑑定工作後,應當出具司法鑑定文書。
社會專業司法鑑定文書的製作應當符合《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要求。
司法鑑定文書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託人,兩份由司法鑑定機構存檔。
遇到車禍在出院之後要及時的到相關部門去做傷情鑑定手續。
如果是有骨折這種傷情的則需要在體內的鋼釘或者鋼板取出之後數月才可以進行傷情鑑定流程。
傷情鑑定一般是會在60天內完成,遇到特殊情況可延長30天。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