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三天後報警有效嗎?

一、肇事逃逸三天後報警有效嗎?

肇事逃逸三天後報警有效嗎?

發生交通事故後可以隨時報案,沒有報案的時效性,但是交通事故發生後應該立即報警,因為事故發生第一時間報警,有利於警方保護現場、收集證據、責任劃分等。如果身體受到損害需要追償的,應當在事故發生之日起1年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後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當事人應當在提出請求後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交通事故證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的規定予以記錄,並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並告知當事人;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並說明理由。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十二條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後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予以記錄,並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並告知當事人;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並說明理由。

二、交通事故逃逸認定的情形有哪些?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事故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絡方式後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資訊,有證據證明其強行離開現場的。

綜合上面所說的,交通事故逃逸只要發生之後就需要立即的報警,雖說在之後報警有效,但是對於執法人員取證就相當的困難,對於自己的權益就會很難的受到保障,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就需要結合案件的情況來判定,逃逸者不僅要承擔賠償的責任,還需要承擔起法律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