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辦理約定份額程式

在辦證時約定房產產權的份額在籤合同的時候都會註明的,可以直接附加協議註明產權份額,或者直接在合同上補充產出份額的比例說明。相關資料房產過戶需要準備的資料如下
1、申請人身份證明(賣方: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結婚證原件和影印件,房產證原件,如果是雙方共有的話則需要雙方的,如果有一方無法到場的話則需要寫委託書到公證局公證。戶口本和影印件。買房: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戶口本和河口本影印件。如果是單身的話需要民鎮局開單身證明)。
2、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如果是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檔案。
5、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最高法院2003年出臺的《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中,關於消費者買房後何時能夠取得房產證的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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