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的模式有:一、行政管理部門成立的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模式;二、國家房管部門轉製成立的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模式;三、房地產開發公司成立的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模式;四、按照現代企業制度成立的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模式。《物業管理條例》第九條規定,一個物業管理區域成立一個業主大會。 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應當考慮物業的共用設施裝置、建築物規模、社群建設等因素。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