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尚未辦理房產證房屋怎麼樣確權
尚未辦理房產證房屋一般無法確權。我國實行不動產登記制度,房產證是對該房產擁有所有權的證明,未辦理房產證的房產存在沒有產權證明的障礙,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二、小產權房離婚後歸孩子怎麼樣辦理
我國法律規定,公民有處理自己財產的權利,夫妻雙方離婚時,只要雙方協商一致,是可以把房產過戶給未成年孩子的,這個時候,夫妻只需要去房管局辦理過戶即可。需要有如下手續:
1、房屋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根據規定,房屋贈與一定要採用書面形式。
2、房屋贈與的雙方當事人憑房屋所有權證、贈與合同等材料,按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3、辦理公證。根據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房屋贈與必須辦理公證手續。
4、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房屋贈與當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轉移過戶登記,並提交下列材料:過戶申請書;身份證件;房地產權證;贈與書及公證書;有關稅費的收據。
5、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這裡的交付以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為準。如果未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但當事人之間訂立了書面贈與合同,且贈與人已將房屋產權證原件交給受贈人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也應當認定贈與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三、房屋遺產繼承怎麼樣辦理
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一、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登出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二、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檔案;
4、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檔案:《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影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從上面的內容中我們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尚未辦理房產證房屋怎麼樣確權的問題我們應該知道怎樣去處理了。實際生活中我們可能會面對很多法律方面的問題,因此我們更應該多多瞭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才能夠在面臨這些問題的時候更好的通過法律去解決。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識內容僅供參考,如果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選下方“立即按鈕”諮詢專業律師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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