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發商延期交房違約金不給怎麼辦,有什麼需要注意
開發商延期交房應注意蒐集開發商延期交房的證據,保留延期交房的額外損失證據,還應注意訴訟實效,瞭解延遲交房退房條件,開放商延遲交付超過30-90天,買受人就有權要求退房,一般情況下開發商應向買受人雙倍退還定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二、開發商延期交房違約金不給怎麼處理
開發商逾期交付房屋,又不支付違約金的,屬於合同違約糾紛,購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訴開發商。
開發商逾期交付房屋,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購房者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的規定;
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解除權人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援,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三、開發商延期交房還不支付違約金怎麼處理
開發商逾期交付房屋,又不支付違約金的,屬於合同違約糾紛,購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訴開發商。
開發商逾期交付房屋,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購房者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的規定;
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解除權人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援,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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