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過戶給子女的方式有三種:第一種是以出讓的方式辦理過戶,也就是以買賣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式去辦理過戶。第二種是以贈與的方式辦理過戶,先辦理贈與公證,然後辦理房屋評估作價和房屋鑑定,最後辦理過戶。第三種是以繼承的方式辦理過戶,但這種情況需要發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況下,不是很常用。《房屋登記辦法》第七條辦理房屋登記,一般依照下列程式進行:(一)申請;(二)受理;(三)稽核;(四)記載於登記簿;(五)發證。房屋登記機構認為必要時,可以就登記事項進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