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土地和房產證可以貸款

集體土地和房產證可以貸款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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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土地證能貸款嗎


集體土地使用證的樓房不可以貸款。即使有房產證,但土地性質是集體而不是國有,不能做貸款,必須土地性質是國有,才能做貸款。一般銀行不會給這樣的房產抵押貸款,嚴格意義上來說,宅基地以及房屋,都不能辦理抵押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之規定:

1、第一百八十二條:以建築物抵押的,該建築物佔用範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併抵押。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土地上的建築物一併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規定一併抵押的,未抵押的財產視為一併抵押。

2、第一百八十三條:鄉鎮、村企業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其佔用範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併抵押。

3、第一百八十四條:下列財產不得抵押: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的土地使用權,但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