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租賃合同糾紛中弱勢承租人如何維權

商鋪租賃合同糾紛中弱勢承租人如何維權
商鋪租賃合同糾紛
在我國徵稅主體為國家,沒有政府稅費的說法。如果你們的本意是指由政府徵收的稅,那麼租賃稅就是政府稅費。雖然租賃稅的納稅人為出租方,但是合同可以約定稅費由誰承擔,因此,按照你們合同的約定,該稅收應由承租方支付。乙方拒付則構成違約,你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否可以解除合同還要看是否達到解除合同的條件。 至於是否打官司則看你對整件事情的評價,如你聘請律師就不用自己兩地跑,但要支付律師費。對自己的可能損失做一評價,再比較律師費,或許你能決定該不該打官司。 希望我的建議能給你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