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投資公司須具備什麼條件?

一、成立投資公司須具備什麼條件

成立投資公司須具備什麼條件?

一人(一個股東)註冊投資公司,註冊資金需一次性到位,不能分期出資。

二人或多人註冊投資公司,註冊資金可以分批出資,首批註冊資金不低於註冊資金總額的20%,其餘註冊資金可在5年內到位。

1、投資諮詢有限公司:3萬元人民幣。

2、投資顧問有限公司:3萬元人民幣。

3、投資管理有限公司:100萬元人民幣。

4、投資有限公司:1000萬元人民幣。

5、創業投資有限公司:1000萬元人民幣。

6、高科技投資有限公司:3000萬元人民幣。

投資公司業務範圍包括:建設專案投資、商業貿易投資、教育基礎設施及其諮詢服務

二、註冊投資有限公司的條件

1、公司股東 :一個及以上股東。一位股東投資成立的公司屬於一人有限公司,也可以是二位或以上的股東投資註冊公司。

2、監事:可以設監事會(需多名監事),也可以不設監事會,但需設一名監事。一人有限公司,股東不能擔任監事;二人及以上的股東,其中一名股東可以擔任監事。

3、公司註冊資本:註冊公司時,必須要有註冊資本。投資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00萬以上(投資管理公司根據註冊性質不同要求資本金,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以上(2個股東以上為3萬,一個股東需10萬以上)

4、公司名稱 :註冊公司時,首先要進行網上註冊核准公司名稱(使用者名稱必須是擬設立企業的自然人股東之一或法人股東的職工),需提交多個公司名稱進行查名。

5、公司經營範圍:註冊公司時,經營範圍必須要明確,以後的業務範圍不能超出公司經營範圍。可以將現在要做的或以後可能要做的業務寫進經營範圍。經營範圍字數在100個字以內,包括標點符號。一般投資管理公司經營範圍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可填報的經營範圍可參考其他類別,主要包括六大類,每個類別裡還可以進一步細分。

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第二十五條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範圍;

(三)公司註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以上就是對成立投資公司須具備什麼條件的詳細介紹,不同型別的投資公司其註冊資本要求不同,各位投資者要根據自身實力選擇適合自己條件的進行註冊。而投資者在加入投資公司前要對該公司有所瞭解,避免陷入假投資公司的騙局中。更多法律知識您可以登入本站網站諮詢相關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