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紅是股份公司在贏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給投資者的紅利。是上市公司對股東的投資回報。分紅是將當年的收益,在按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等專案後向股東發放,是股東收益的一種方式。普通股可以享受分紅,而優先股一般不享受分紅。股份公司只有在獲得利潤時才能分配紅利。
是需要按照合同約定進行分紅的。
分紅,亦稱利潤分享,即分配紅利的簡稱:“分紅是指企業單位提拔一定比例的盈利,分配給該企業單位一般被僱員工的報酬,此種報酬按自由協約的計劃,事先訂定提拔的比率;比例一經決定,即不得由僱主變更”。“所謂分紅,簡言之,是指受僱員工在其正常薪資之外,分配一部分僱主所得的利潤而言”。
股東權是體現為一種請求權,它的實現是有條件的:
1、以當年利潤派發現金須滿足:
⑴公司當年有利潤;
⑵已彌補和結轉遞延虧損;
⑶已提取10%的法定公積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當年利潤派發新股除滿足第1項條件外,還要:
⑴公司前次發行股份已募足並間隔一年;
⑵ 公司在過去3年財務會計檔案無虛假記錄;
⑶公司預期利潤率可達到同期銀行存款利潤;
3、以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除滿足第2項 1-3 條件外,還要:
⑴公司在過去三年的連結盈利,並可向股東支付股利;
⑵分配後的法定公積金留存額不得少於註冊資本的50%;
⑶除此之外,根據《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關規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須由董事會提出分配預案,按法定程式召開股東大會進行審議和表決並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代表的1/2現金分配方案或2/3紅股分配方案以上表決權通過時方能實現。
隨著我國的社會經濟水平的不斷髮展,我國的公司的設立的數量也是在不斷的上升的,此時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沒有入股份的話,在合同簽署的時候,就要約定好分紅的方式,此時的分紅是指受僱員工在其正常薪資之外,分配一部分僱主所得的利潤而言的,要及時的保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