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訂立的基本原則及條件有什麼

合同訂立的基本原則及條件有什麼
律師解析:一、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平等原則;
2、自願原則;
3、公平原則;
4、誠實信用原則;
5、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原則。
二、合同訂立需要的條件:
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
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
3、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
4、法定或約定的其他條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條
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
第六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
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係的法律規定;
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