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離婚關於財產的約定有效嗎?

假離婚關於財產的約定有效嗎?

一、假離婚關於財產的約定有效嗎?

假離婚財產約定是有效的。離婚協議應當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簽訂,如果在簽訂離婚協議是具有欺詐和脅迫的情形(由是是假離婚,本身就具有欺詐欺騙行為,關於財產的處理一般沒有體現當事人的真實意願),當事人可以在簽訂離婚協議一年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撤銷該協議。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二、假離婚的離婚協議也是有效的嗎?

1、有效。離婚協議經雙方簽字,並在民政局備案登記之後,即可生效。生效之後,離婚協議即具有法律約束力。

2、離婚協議應當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籤訂,如果在簽訂離婚協議是具有欺詐和脅迫的情形(由是是假離婚,本身就具有欺詐欺騙行為,關於財產的處理一般沒有體現當事人的真實意願),當事人可以在簽訂離婚協議一年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撤銷該協議。

3、對於以假離婚為名,而假戲真作的現象在社會上並不少見,而往往因為當事人舉證不力時而弄假成真,同時,過了法定的訴訟時效而維權受限,而造成了財產損失。因此,“假離婚”的當事人要慎重對待。

所以雙方如果是想要假離婚,但是假離婚不管約定的協議或者是去民政局辦理的手續都是合法有效的,因為法律並不會考慮當事人是否屬於假離婚,只要雙方是真實的去辦理了離婚登記的手續,從法律上講,雙方的夫妻關係就的確解除了,因此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上面的財產分割的內容都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