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可以起訴離婚嗎

現實中,有的人在與他人締結了婚姻關係之後,為了尋求新鮮感,而在有配偶的情況下與他人同居生活。對於這樣的行為,顯然是法律所不允許的,那要是被自己的配偶發現有這樣情況的話,此時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可以起訴離婚嗎?詳細內容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可以起訴離婚嗎

一、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可以起訴離婚嗎

婚姻法的相關司法解釋,非法同居的雙方當事人如果想要解除非法同居狀態是不能單獨向人民法院提起解除非法同居的訴訟的,但如果涉及到非法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的則可以向法院起訴,在請求法院判決財產歸屬的同事一併由法院判決雙方解除非法同居關係。

但是此條規定之時適用於雙方均不是有配偶者的情形,如果一方或雙方有配偶,由於他人同居,一旦同居雙方當事人想要結束這種非法同居的關係,則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單獨提起解除非法同居的訴訟。人民法院也將會依法作出解除非法同居的判決。說到這裡,對於那些不小心走錯了路的人來說,這可是個解決痛苦的好辦法,如果不想在與糾纏者繼續這種非法同居關係,如果願意在回到自己的家庭中來,就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訴。

事實上,在生活中也的確存在這樣的情況,有些已婚之人因為不能抵制某些異性的誘惑,拋棄了妻子,父母,與人同居生活,然而時間長了以後發現,其實他(她)並不是自己的所愛,甚至還不如自己的妻子,但由於種種原因,卻不能及時地解脫,痛苦不斷。對於這樣的情形,只要依法起訴,事情就能夠得到順利的解決。

二、怎麼解除非法同居關係

依據我國法律法規及司法實踐,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有兩種方式:

(一)以協議方式解除

同居是雙方自願選擇的一種生活方式。在雙方不願意繼續同居時,雙方簽訂解除同居關係協議,就同居期間的財產、債務,甚至包括感情、子女等事項做出妥善處理,雖法律未明文規定可以通過協議解除同居關係,因此種協議未違反法律,可以達到解除同居關係的目的,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但同居畢竟是同居者人生的大事,為了做到穩妥,特別是考慮有關子女撫養、財產分割以及以後再婚等問題,建議同居雙方通過訴訟方式解除同居關係。

(二)以訴訟方式解除

1、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只要男女雙方補辦登記,就按夫妻離婚規定來處理。

2、如果未補辦結婚登記,按非法同居關係來處理,大體上涉及到以下幾個方面:

(1)子女撫養: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雙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撫養,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應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應由母方撫養,如父方條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撫養。子女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徵求子女本人的意見,一方將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撫養,須徵得另一方的同意。

(2)同居期間財產處理: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

(3)同居期間債務: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4)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間患有嚴重疾病未治癒的,分割財產時,應予適當照顧,或者由另一方給予一次性的經濟幫助。

(5)繼承遺產:同居生活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繼承死者遺產,且符合繼承法第14條規定的,可以根據扶助的具體情況處理。

需要注意,在我國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行為,是構成了《婚姻法》上的過錯行為,發現對方有這樣行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與此同時還可以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而具體這個離婚損害賠償要怎麼計算,你可以先諮詢一下專業的離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