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婚是再婚嗎,復婚與再婚有什麼區別

每個公民都有締結婚約的自由,不管是結婚還是離婚,都是根據雙方當事人的自願進行的。在現實生活中,離婚以後夫妻雙方又復婚的現象有很多,那麼復婚是再婚嗎?復婚和再婚又有什麼區別?本站為您整理了這篇文章,幫助您瞭解這方面的法律知識。

復婚是再婚嗎,復婚與再婚有什麼區別

一、復婚是再婚嗎

復婚是指復婚是指已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重新確立婚姻關係的行為。再婚是指再一次結婚。從字面意思上講,“復”是“重複”的意思,復婚就是和同一個人重複結婚,“再”是“再次”,再婚就是再一次結婚,但是結婚物件不一定是前一次的那個。所以復婚不是再婚。

二、復婚與再婚有什麼區別

復婚與再婚在現實生活中很容易混淆,那麼復婚與再婚的區別主要在於結婚的物件不同。復婚是與曾經有過婚姻關係的人再次結婚。再婚是指與別人再次結婚,結婚的物件不限於前次婚姻關係的物件。從某種意義上說,復婚就是特殊的“再婚”。

三、復婚的程式是什麼

復婚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就是締結婚約,形成法律上的夫妻關係。復婚的程式就是《婚姻法》上規定的結婚的程式,只是離過婚的人再次結婚,不論結婚物件是誰,都要帶上離婚證件,這是為了避免重婚的出現。

1、申請。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當事人復婚,男女雙方應持以下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含武裝警察)身份證件;

(3)、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4)、還應持離婚證件;

2、填寫宣告書。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復婚登記宣告書》。

3、簽名。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復婚登記宣告書》中“宣告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稽核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宣告進行審查,符合復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審理復婚登記手續後,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5、取得復婚登記證。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後,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不再進行醫學檢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復婚申請,應按照結婚登記程式辦理,並在《結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證上註明恢復結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恢復夫妻關係。

小編在上文已經為您詳細的介紹了有關復婚的相關知識,首先復婚不是再婚;其次,復婚與再婚的區別在於物件不同;最後,復婚的程式是申請、填寫宣告書、簽名、稽核登記以及取得復婚登記證。相信您對於復婚的相關知識已經有了一定的瞭解,如果您在這方面還有任何問題的話,請您聯絡本站,我們有經驗豐富的律師團隊為您詳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