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建築施工合同的注意事項有:簽訂合同的當事人真實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等;合同的標的、數量和價款等具體的內容;建築施工專案的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合同的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法;建設工程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等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條建設工程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第七百九十二條國家重大建設工程合同,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式和國家批准的投資計劃、可行性研究報告等檔案訂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