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具備什麼條件?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具備什麼條件?

一、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具備什麼條件?

1、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的進場試驗報告;

4、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檔案;

5、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另外,根據法律規定,房地產開發專案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施工工程合同簽訂的形式有什麼?

一是協商方式即由雙方當事人通過協商簽訂施工合同;

二是通過招標投標的方式。招標投標是國際經濟交往和國際貿易中普遍採用的一種交易方式,近年來,在國內經濟交往中尤其是在各種工程建築專案中逐漸採用,這主要是因為它具有科學性、效益性、公平性和安全性等優點,它是商品經濟高度發達的產物,是市場經濟的一種競爭機制。

(一)通過公開招標的形式,誰家公司施工造價低、質量好、工期短、能夠保證國家建設工程任務的完成,提高投資效益,誰家公司就中標,並由中標的公司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所以,對於一些重大工程,適宜採取招標方式簽訂。

(二)施工合同主體,在簽訂施工合同中發包人應切實注意承包人的資格。因為一項工程,事關重大,其不僅關涉到財產的損失,而且關涉到工程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合同當事人的選擇在施工合同中至關重要,選擇施工合同的主體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1)是否具有從事建設施工的資格。

(2)承包人的資金狀況。

(3)承包人的人才技術狀況。

(4)承包人的信譽。

(5)承包人的建設施工經驗。

(三)建設施工總包與分包

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築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標準,簽訂施工合同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商的方式,可以由雙方當事人通過協商之後簽訂施工合同,另一種是招標的方式簽訂合同,需要通過公開招標的來確定施工單位,中標的公司需要和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