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嘉興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是多少

浙江省政府各個地區,到了夏季以後都必須嚴格執行政府規定的高溫補貼的政策。高溫補貼政策是專門針對從事高溫環境工作的勞動者的一種福利性的政策,在具體操作的時候,需要各部門加強監督。但是對於勞動者本身來說,對各省的政策必須做到心中有數。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浙江嘉興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是多少?

2021年浙江嘉興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是多少

一、浙江嘉興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是多少?

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企業夏季高溫津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室外作業人員每人每月300元;室內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發放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

此外,嘉興市人社局還明確了高溫條件下的勞動禁忌標準,要求各單位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來做好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保護工作。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停止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企業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即重勞動、中等勞動、輕勞動分別為20、30、40分鐘),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企業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此外,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除此之外,按照要求各單位還應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採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溫措施,積極改善作業場所的工作條件,為勞動者提供足夠、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二、高溫補貼發放存在的問題

一是這些規定往往由一個地方的某個部門出臺,缺乏權威,勞動保護主體部門不明確,在監督、行政執法、糾紛處理等問題的處理上,容易在各部門的“怠慢”中擱淺;

二是規定本身在一些關鍵問題上模稜兩可,難以有效實施,例如何為高溫作業?休息時工資、津貼如何?等等;

三是關懷的力度不夠,顯得不足為道,例如陝西一日給工人補償1.2元,恐怕還不夠買一瓶農夫山泉的。 多數企業至今落實不到位,八成人難足額拿到高溫津貼。持續的酷暑高溫下,高溫津貼卻得不到落實,向有關部門投訴,卻因為工作難找不敢惹惱單位而放棄維權。“高溫補貼執行難因缺乏法律約束,企業多掏錢無疑增加了成本支出。”湖北省勞保廳相關工作人員一針見血地指出,這是高溫津貼執行不到位或不執行的主要原因之一。全國許多城市針對高溫天氣也曾釋出過緊急“通知”或“規定”,但是“通知”、“規定”畢竟不能替代法律,執行起來並不盡如人意。

我們可以看出,在高溫條件下從事勞動的話,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防暑降溫措施。如果用人單位在夏季不對達到標準之類的勞動者發放高溫補貼的話,是會受到懲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