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勞動合同鑑定費用誰出

書面勞動合同鑑定費用誰出

一、書面勞動合同鑑定費用誰出?

勞動合同鑑定費用由申請者自己繳納。經稽核,報送材料齊全,勞動合同內容符合法律規定的,當場予以鑑證,由鑑證人員在合同文字上加蓋鑑證機關公章、鑑證人公章、日期章;經稽核,報送材料不全或勞動合同內容不符合法律規定的,不予鑑證,並退回用人單位。勞動合同鑑證費,勞動合同鑑證按規定需收取鑑證費,用人單位憑鑑證花名冊到財務科繳費,鑑證人員審驗繳費單據後予以鑑證。收費標準,新籤合同2.1元/份,變更合同0.7元/份。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二、司法鑑定的四大類

1、法醫類鑑定,包括法醫病理鑑定、法醫臨床鑑定、法醫精神病鑑定、法醫物證鑑定和法醫毒物鑑定。

2、物證類鑑定,包括文書鑑定、痕跡鑑定和微量鑑定。

3、聲像資料鑑定,包括對錄音帶、錄影帶、磁碟、光碟、圖片等載體上記錄的聲音、影象資訊的真實性、完整性及其所反映的情況過程進行的鑑定和對記錄的聲音、影象中的語言、人體、物體作出種類或者同一認定。

4、其他,根據訴訟需要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的其他應當對鑑定人和鑑定機構實行登記管理的鑑定事項。

三、司法鑑定的原則

司法鑑定合法性原則,是指司法鑑定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它是評斷鑑定過程與結果是 否合法和鑑定結論是否具備證據效力的前提。

這一原則在立法和鑑定過程中主要體現為:鑑定主體合法;鑑定材料合法;鑑定程式合法;鑑定步驟、方法、標準合 法;鑑定結果合法五個方面。

1、司法鑑定機構必須是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定,經過省級以上司法機關審批,取得司法鑑定實施權的法定鑑定機構,或按規定程式委託的特定鑑定機構。司法鑑定人必須是具備規定的條件,獲得司法鑑定人職業資格的執業許可證的自然人。

2、司法鑑定材料主要是指鑑定物件及其作為被比較的樣本(樣品)。鑑定物件必須是法律規定的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法律未作規定的專門性問題不能 作為司法鑑定物件。如我國現階段對司法心理測定(俗稱測謊)、氣味鑑別(警犬鑑定)等尚未作為法定鑑定物件,其鑑定結論不能作為證據。而且鑑定材料的來源 (含提取、儲存、運送、監督等)必須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要求。

3、鑑定程式合法性,包括司法鑑定的提請、決定與委託、受理、實施、補充鑑定、重新鑑定、專家共同鑑定等各個環節上必須符合訴訟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規定。

4、鑑定的步驟、方法應當是經過法律確認的、有效的,鑑定標準要符合國家法定標準或部門(行業)標準。

5、鑑定結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現為司法鑑定文書的合法性。鑑定文書必須具備法律規定的文書格式和必備的各項內容,鑑定結論必須符合證據要求和法律規範。

事實上,除了勞動合同的鑑定費用之外,其他絕大多數的司法鑑定的費用肯定都是得自己承擔的。文書的司法鑑定收費標準不屬於國家法律制度統一規定的,對勞動合同申請司法鑑定的時候,也最好是通過勞動仲裁機構或者律師事務所委託進行。鑑定機構一般也會出具收費憑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