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籤未籤勞動合同有什麼後果?

一、應籤未籤勞動合同有什麼後果?

應籤未籤勞動合同有什麼後果?

一般情況下,根據法律規定,單位都會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將面臨以下2個法律後果:

1、在員工入職滿一個月起一年內,單位不籤勞動合同的,需支付勞動者每月雙倍的工資補償;

2、在員工入職後滿一年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根據法律規定,視為單位與該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意味著員工既不用擔心合同到期被開除的問題,也不用擔心合同期滿要續簽的問題,一直工作到退休,確保自己工作的穩定性。

二、簽訂勞動合同期限如何確定?

勞動合同的期限在法律上並沒有明確的規定,一般具體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確定。

《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是需要支付雙倍工資作為補償的,勞動合同是由用人單位和員工自己協商確定的,分為三種,分別是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為任務的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