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員工招聘表可以當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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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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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員工輸了會怎麼樣

勞動仲裁中不是一裁終局情形的,當事人或法人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勞動糾紛發生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勞動糾紛當事人認為勞動仲裁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
(三)違反法定程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