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說強姦算不算犯法

嘴說強姦算不算犯法

從社會廣義認識上講,凡一方以暴力手段或者威脅手段強迫另一方與之發生性關係的行為,都屬於強姦(即如果女性強迫男性與其發生性行為,在多數人看來,也屬於強姦行為)。當被害人因為酒精或藥物或宗教影響等而無法拒絕進行性行為時,與其發生性行為也被視為強姦。而教唆、幫助男子強姦婦女的女子,也可以成為強姦罪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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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強姦男人犯法嗎

按現時的法律規定,女性強姦男性不作為犯罪論處。但根據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第十三規定,女性強姦男性,有可能涉嫌猥褻刑事犯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第十三規定,將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修改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