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劃撥的程式是怎樣的

劃撥用地程式:
第一、辦理劃撥手續基本條件。
第二、提供需要的材料供政府部門審批。
第三、審查程式。
第四、繳費程式。
第五、劃撥決定程式。
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依據】
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六十一條規定,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劃撥的程式是怎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