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訴狀,起訴狀可以自己寫也可以找律師代寫;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準備起訴狀份數;
(二)準備證據,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一份、和對方發生糾紛的所有有利證據及影印件、及其他可能有幫助的證據及證人名單等。所以沒有借條的話找尋其他證明借款關係存在的證據,借條是借款關係存在的重要書證,是債權憑證,但不是唯一的證據。
在沒有借條的情況下,出借人可以通過借貸雙方就借款溝通的簡訊記錄、通話錄音、銀行轉賬憑證、證人證言等證據證明借款關係的存在,形成證據鏈的,法院會判決借款關係存在,借款人應當還款。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