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商標如何辦理轉讓?

一、註冊商標如何辦理轉讓?

註冊商標如何辦理轉讓?

1.核實轉讓方商標資訊。在簽訂合約之前,應當查詢該商標是否存在問題,商標受讓人應檢視中國商標網,進行商標的綜合查詢。

2.雙發籤訂商標轉讓合同。合同中需要註明轉讓商標的詳細資訊以及轉讓商標的費用,以及合同生效日期,並且需要雙方簽字蓋章。

3.商標轉讓材料的提交。向商標局提交申請轉讓商標資訊及證明檔案、商標轉讓申請書、商標受讓人營業執照影印件。

4.等待商標局回覆。商標局在收到商標轉讓人和受讓人的申請後,會在6到8月內對雙方下發核准商標轉讓證明,證明標明的日期就是商標轉讓生效日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二條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轉讓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註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併轉讓。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准,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轉讓註冊商標經核准後,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二、怎麼認定商標轉讓和授權?

商標權轉讓,是指註冊商標所有人依法將其因註冊商標產生的商標權轉讓給他人的行為。轉讓人保證自己是商標的所有人,說明在簽約前曾向哪些人發放過何種型別的商標使用許可,以及原使用許可合同中對商標權所有人之義務的規定。

商標授權又稱商標許可,是指商標註冊人通過簽訂商標使用授權合同,授權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被授權者按合同規定從事經營活動(通常是生產、銷售某種產品或者提供某種服務),並向授權者支付相應的費用——權利金;同時授權者給予人員培訓、組織設計、經營管理等方面的指導與協助。

註冊商標進行轉讓時,需要填寫註冊商標轉讓申請書,然後去商標局辦理轉讓手續。轉讓是通過法律手續,將商標的所有權給別人,轉讓手續辦理成功後,商標就不屬於原所有人了。而授權是將商標給其他公司使用生產相同或相似的產品,商標註冊人還擁有商標的所有權,商標還是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