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受傷可以同時要求交通事故賠償和工傷賠償嗎?

車禍受傷可以同時要求交通事故賠償和工傷賠償嗎?

通常來說勞動者在工作的地點和時間內受到了傷害是可以要求工傷賠償的。那麼如果是在同等條件下,勞動者還遭遇了交通事故,那麼該勞動者還可以主張交通事故賠償金的,也就是說人身損害賠償。大多數人在這種情況下都會同時要求交通事故賠償和工傷賠償。

      只要勞動者遭遇交通事故的同時可以被判斷爲也是工傷,就可以直接要求兩者的賠償了。

      但是如果交通事故的賠償金已經賠償的內容,工傷賠償就不用再賠償了。比如說,交通事故賠償已經賠償了醫療費、喪葬費用、護理費用、誤工費、殘疾賠償金等,勞動者的公司或者工傷的保險投保機構就不用再就上述的內容進行賠償了。

      具體的來說,不管是兩者之間的哪類賠償,有人身的損害就可以要求以下幾項的賠償:

      1.一般的傷害,即還沒有達到殘疾的標準

      可以獲得醫療費用、在住院期間吃飯的補助費用、生活上護理產生的費用、受傷期間本該拿到的工資、產生的交通食宿費用等。

      2.如果已經造成了傷殘

      除了上述的以外,還可以獲得殘疾輔助器具費、傷殘的津貼、一次性的工傷醫療或傷殘補助金、或是一次性的傷殘就業補助金

      3.如果直接導致受害者的死亡

      一次性的傷亡補助金、喪葬費用補貼以及該受害者需要供養的親屬的撫卹金

      簡單的來說,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受害者是可以獲得工傷賠償以及交通事故賠償金的。但是如果在索賠的過程中,交通事故的肇事一方以及公司或是工傷投保的機構都互相推卸責任,拒絕賠償受害者的損失,如果損失已經比較大了,受害者最好是尋求專業的律師的幫助直接到法院進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