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車超期了帶齊資料去車輛檢測站驗車就可以了。不罰款也不扣分的。
車輛年檢(個人)所需資料:
1.行駛證原件
2.交強險副本
3.身份證複印件
4.車輛
車輛年檢(單位)所需資料:
1.行駛證原件
2.交強險副本;
3.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蓋鮮章)
4.委託書(蓋鮮章)
5.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
6.車輛
《交通法規扣分細則》
第七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機動車駕駛人按照本規定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換領機動車駕駛證時,應當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但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週期審驗。持有本條第三款規定以外準駕車型駕駛證的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本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地方參加審驗、提交身體條件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