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數租怎麼辦

一房數租怎麼辦

租房子目前現在已經成爲很多年輕人生活居住的方式之一,但是大家在租房的時候很有可能碰到一房數租的情況,就是指同一間房屋同時被房東出租給不同的人,那這個時候應該怎麼辦呢?下面就跟本站小編一起來看看一房數租如何處理吧。

一房數租如何處理一房數租如何處理、如何辦?在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承租人都主張履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順序確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1、已經合法佔有租賃房屋的;

2、已經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

3、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賃房屋的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承租人有兩種選擇:

1、要求解除合同,因爲承租人客觀上已無法佔有使用標的房屋,合同的目的已經落空,故承租人有權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人賠償損失或承擔違約金。

2、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有效合同一經簽署就具備相應的履行力,承租人有權利要求出租房繼續履行合同。

一房數租法律規定多個承租人具有權要求出租人履行與自己的租賃合同。但由於房屋租賃的特殊性質。出租人無法在同一時間段之內滿足數個承租人的要求。數份平等且不分先後次序的租賃合同,在事實上只有一份租賃合同能夠被實際履行。所以在數個平等相容的租賃權中,必須有一個債權排斥其他債權而唯一存在。原本平等的債權由於客觀事實的限制被迫“物權”化了。平等相容的債權被迫在房屋租賃上體現出了只有物權才特有的排他性。租賃債權出現了物權化的傾向。

法律規定: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的規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訂立數份租賃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承租人均主張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順序確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1、已經合法佔有租賃房屋的;

2、已經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

3、合同成立在先的。

數個平等相容的租賃權依法具有了物權纔有的排他性:已經合法佔有的租賃合同最爲優先,已經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租賃合同其次,成立在先的租賃合同優先權最低。

綜上,房屋所有權的變動不影響租賃權,即“買賣不破租賃”原則。租賃合同司法解釋規定了數份租賃合同履行區分先後順序,也使其具有了物權的排他性。

我相信在閱讀了上述的文章之後大家都應該知道一房數租如何處理了吧,對於其中已經合法佔有出租房的人可以優先取得房屋的租賃權,而其他人則可以向房東追究違約責任。如果大家還有其他的法律疑問,歡迎大家找尋我們本站網站上的專業律師爲你們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