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註銷債權債務是否可轉總公司

分公司註銷債權債務是否可轉總公司
分公司註銷債權債務是否可轉總公司
1、分公司依法定程序進行註銷,要成立清算組進行公告清理債權債務,如果經公告,在45天內,債權人沒有申請債權視爲自動放棄。
2、如果沒有公告,沒有進行清算,由股東來承擔法律責任。可以查工商檔案,檔案中應該有該單位債權債務承受人,否則工商部門不會覈准註銷的。可以要求債權債務承受人承擔責任。
3、法律依據:《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