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罪的認定是怎樣,具體的規定是什麼

受賄罪的認定是怎樣,具體的規定是什麼
受賄罪的認定是怎樣,具體的規定是什麼
受賄罪的認定條件分別有:客體是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正常管理活動和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爲的廉潔性;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具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財物,或收受他人財物併爲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爲;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主觀上是故意。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
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